成都理工大学能源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吴元琴 时间:2022-09-16 点击数: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成都理工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能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能源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推免工作、审批学院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审核遴选结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科,学院纪委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施泽进

副组长:贾建军、何勇明

  员:张小兵李成勇、左银辉、涂 涯

  书:吴元琴、王林琪 

能源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主要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负责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成果真伪及水平审核鉴定,对学术专长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考察鉴定。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施泽进

副组长:何勇明

  员:刘伟、邓宾、王迎春、王亮

  书:吴元琴、王林琪

二、遴选基本原则和程序

推免生遴选工作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均衡量,以德优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术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推免生遴选工作采用学校分配名额,学生个人申报(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限额推荐、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申请条件

1.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品德优良,无未解除的处分;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要求截止20229月10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四、综合评分推荐

1.学院党委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考察申请者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其政治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综合表现成绩(占15%)和在校期间(前三年)的本专业所有必修(培养方案计划内)课程平均成绩(占85%)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从高到底依次推荐,按限额120%比例确定初步候选人。

3.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门数。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为五级制的,按照下列标准换算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

4.政治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综合评分办法与记分标准参照学院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学生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等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5.最终成绩以必修课程平均分和综合考评成绩总和进行排名,限额推荐。学院总名额为24,拟选拔石油工程专业11人,资源勘查工程专业9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2人,海洋油气工程2人。

五、学术专长生推荐

1.界定范围:推免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科技竞赛。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申报条件与办法

学术专长生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1及条件23中任意1条。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必须居于本专业前50%

2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竞赛中教育部、财政部发文批准的大学生竞赛资助项目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或参加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学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本人在竞赛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支撑材料。

(3)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一区、二区期刊,中科院TOP期刊或中科院认定的SSCI一区、二区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学生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开展论文工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理算法解释、公式推导过程、原始数据、结果验证数据等。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针对学术专长制定合理的综合表现成绩计算办法,并将学术专长生纳入各专业综合评分排序。

3审核鉴定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者提交的学术成果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鉴定。

六、公示与审批

1.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术专长生的个人资料和推荐材料同时公示。

2.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候选人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工作进度安排

1. 9月1618点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遴选办法;学生报名截止

2. 917日-22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限额推荐,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公示。

3.9月23日-2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审定后上报推免服务系统。

八、志愿填报

学院指导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报教务处备案

九、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

2.推免遴选工作在学校纪委、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个人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28-84079007(学院纪委),028-12388(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2.“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参照本办法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

十一、附件

附件1能源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综合评分细则

                                           

                   能源学院

                                                                                                                        2022年9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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