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学生科工作职责
能源学院学生科在学校党委、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学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根据学校和学院工作要点,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制定和修改学生工作管理制度。
二、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工作。
三、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帮扶工作。
四、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协助学院组织员,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考察、教育、发展、转正等工作。
五、协助院团委、院学生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六、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和毕业生鉴定工作。
七、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八、协同教务部门做好学风建设工作。做好学生的学风和诚信建设。
九、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十、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寝室的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营造干净、舒适、文明的环境。
十一、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班主任开展学业指导、学生教育及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五、协调、配合学院各部门做好学生管理等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